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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到底该如何解决(二)

来源:李淼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量:0

校园暴力犯罪是不允许的,尤其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应该做正确的事,不能做危害社会、他人的事情。


上次咱们提到校园暴力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人罪、过失重伤罪、侮辱罪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


另一方面是财产罪,有抢劫和敲诈勒索罪。校园暴力犯罪主要表现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主的犯罪,有时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它的犯罪主体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其他犯罪主体。


校园暴力能构成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3种常见人身权利犯罪


1、故意杀人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


2、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其在客观上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教师、行政人员在体罚学生时因过失而致学生死亡的,便犯此罪。


3、故意伤害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为其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负刑事责任。主观上是故意,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


二、校园暴力犯罪怎么判刑?


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对未成年学生的刑事处罚有哪些特殊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


学校暴力犯罪是个很笼统的词句。具体来说就是伤害到他人的利益身体又发生在学校周边的事,而且受害人一般都是未成年以学生为主。当然大学里也会出现这种问题 因为大学都是成年人可以自行解决并且大学里暴力事件还是比较少的。


暴力事件分为:抢劫、敲诈、罗嗦、胁迫、色情、暴力伤害、都称之为校园暴力事件。


校园暴力犯罪构成什么罪在上面有列出,大家可以进行参考,我们不应该做出这些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事情,我们应该做好自己的事,维护好自身的权益,不侵害他人的权益。这种,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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