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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老人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赔付4万元
来源:李淼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量:0
执行律师:李淼
当事人:王某
2018年4月2日,被告汪某驾驶单位车牌号为京K0****的小客车,行至朝阳区民族园西路西口处,和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本次事故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认定被告汪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王某受伤后被送至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救治,医院诊断为:左肱骨近端骨折、右手掌掌故骨折、双肺挫伤、右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失等;住院治疗36天。王某委托律师处理其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诉前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左肩部损伤遗留左肩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80天,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90日。诉至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因其中被告系香港公民,无法送达,法院组织调解,原告和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40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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