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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控制人将合同欠款转化为个人的债务关系,成功获赔欠款

来源:李淼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量:0

执行律师:李淼

当事人:北京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与欠款方于2015年建立供货合同关系,同年原告向欠款方提供服装配件和辅助材料。在双方履行供货合同过程中,原告按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欠款方一直拖欠原告货款不予结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我所律师代为进行诉讼。在准备证据的过程中律师联系到欠款方的实际控制人,经过良好的洽谈,实际控制人同意出具还款计划替公司还款,案件就此形成新的债务关系,根据债务协议起诉,最终双方自愿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由实际控制人给付原告货款220952.21元,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原告对此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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